一、招生范围
报考本学院的考生,按考生来源不同,分为两类: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含直管、非直管)在编职工;类型二为除类型一以外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3名,其中类型一考生0名,类型二考生3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4.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同意接收;
5.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6.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成绩合格。
四、报名
1.报名流程:按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7月4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1)注册: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在职学硕”,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姓名”:
① 报名信息表;
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④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⑥ 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本校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附件2);
⑦ 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以上任何一类英语水平证明资料即可。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⑧ 学术水平评分表(附件3,请发excel表至邮箱,不转换在pdf中):学术论文至多提供5篇代表作论文,且只填写一作或通讯作者署名论文。
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填写的《在职人员申请学术水平评分表》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著作:提供封面+目录+作者信息页;
科研课题:批文+项目任务书;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专利:证书扫描件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报考院系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4.材料提交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专业-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819236767@qq.com。
五、选拔排序及拟录取
1.如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录取。
2.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以科研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参照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排序办法》,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遇量化评分相同者,则结合申请人英语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审核。
录取后,由学院统一完善录取人员的导师接收手续,若申请的导师不同意接收者,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六、学费
学费拟为15000元/人/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共交三年。学费须在每学年度开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七、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授予博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八、其他
1.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第四临床学院教务科或纪检室进行申诉。
第四临床学院教务科电话:023-65715630;
第四临床学院纪检室电话:023-65712388。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收类型一人数 |
招收类型二人数 |
1002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况利 |
0 |
1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白书连 |
0 |
1 |
100217 |
麻醉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张彦清 |
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