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一)中央运送服务 1.为采购医院提供全院、全年365天的药品、标本转运、物资运送等中央运送服务。药品包括:临时医嘱药品、长期医嘱药品、抢救药物、精神药品(II)处方、退药单、蛋白申请单、药品申购单等;标本包括:血液标本、体液标本、病理标本以及各种需要送检的标本。 2.为采购医院提供全院、全年365天的病人转运。运送患者至检查科室:包含但不限于超声科、放射科、内镜中心、心电图室、骨密度、动脉硬化等各类检查;运送患者手术及治疗区域:住院手术室、综合楼介入室、门诊眼科、妇产科手术室、皮肤科手术室、内镜室、超声介入室、血透中心等。 3.为采购医院提供机器人运送服务:为提升中央运输效率,减少人工操作错误,符合智慧医院发展趋势,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机器人运送服务。运送物品包含但不限于药品、标本、无菌器械包、医疗耗材、病历文件等。 (二)驻科护工服务 1.固定驻科护工:根据科室工作性质,配置固定驻科护工,负责完成除医疗、护理专业以外的临床辅助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收下送、消毒清洗、信息录入、医疗废物清理、科室勤杂、总务服务以及其他后勤支持服务等)。 2.住院病区片区固定护工:根据科室工作量及要求,为临床科室(指无固定驻科护工科室),配置片区固定护工,负责完成除医疗、护理专业以外的临床辅助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收下送、消毒清洗、信息录入、医疗废物清理、科室勤杂、总务服务以及其他后勤支持服务等),满足临床科室需求。 二、服务要求 (一)综合管理要求 1.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职工安全。成交供应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培训、院感知识培训、消防安全、安全培训、殡葬相关规范、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等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地演练。 2.机器人运送服务:机器人功能、安全与合规性、系统兼容性需满足采购方需求。 3.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内保证服务质量,服务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4.本项目的费用包含人工、培训费、办公费、设备采购(如机器人等)、系统部署、维修等临床支持中心运行的所有费用。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中央运输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技术进行规范高效管理。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所聘用人员的年龄原则不得超过60岁,所聘用人员须取得医疗护理员技术资格/技能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如入职时未取得证书者,则需保证在入职后3个月内取得,若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则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年龄要求在45岁以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医疗机构项目管理经验。 3.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种,采购人医院内已有在岗人员的,成交供应商需主动做好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工作,保证人员平稳过渡。 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配置对应数量的护工,满足采购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