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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6-10    点击数:

一、招生范围

报考本院系的考生,按考生来源不同,分为两类: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类型二是除类型一以外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3名,其中类型一考生1名,类型二考生2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已获学士学位,且在相应学科领域工作三年及以上;

3.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成绩合格。

4.临床医学招生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同意接收;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报名

1.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在职学硕”,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姓名”:

①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⑥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

⑦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以上任何一类英语水平证明资料即可。

⑧学术水平评分表(附件2,请发excel表至邮箱,不转换为pdf):学术论文至多提供5篇代表作论文,且只填写一作或通讯作者署名论文。

⑨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填写的《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评分表》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著作:提供封面+目录+作者信息页;

科研课题:批文+项目任务书;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专利:证书扫描件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报考院系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4)提交电子材料: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姓名”发送至科教科指定邮箱819236767@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12:00前,逾期不再补报。

五、筛选、考核排序及拟录取

如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以科研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参照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3年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排序办法》,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遇量化评分相同者,则结合申请人英语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审核。

录取后,由学院统一完善录取人员的导师接收手续,若申请的导师不同意接收者,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六、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七、学费及缴费方式

具体缴费金额、方式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九、其他

1.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3. 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或纪检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科教科:023-6571563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纪检室电话:023-65712388。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官网相关信息,请考生以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部门: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科教科

联系电话:023-65715630;023-65715631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2.在职人员申请学术水平评分表

3.《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3年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排序办法》

附件1

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招收类型一人数

招收类型二人数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肖登

0

1

1002Z3

重症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刘刚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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