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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1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7-22    点击数:

一、招生范围

报考本院系的考生,按考生来源不同,分为两类: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类型二是除类型一以外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1名,其中类型一考生1名,类型二考生0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报考临床医学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3.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

4.已获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7.学术水平:至少在CSCD核心及以上级别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

、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报名

1.报名流程:考生自行在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博士-姓名”发送到科教科指定邮箱1103705315@qq.com

2.报名时间:20217月239:00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硕士学位证书;

7)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

9)申请人科研、教学及临床工作业绩情况。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筛选、考核排序及拟录取

如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则由招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教学及临床工作业绩进行打分,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第一年学费将在入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九、其他

1.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得转为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3. 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科教科:023-6571563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纪检室电话:023-65712388。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官网相关信息,请考生以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部门: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科教科

联系电话:023-65715630;023-65715631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17月20日

 

附件1

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招收类型一人数

招收类型二人数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5

况利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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