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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关于病人结算资金银行账户遴选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7-05    点击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开设一个病人结算资金银行账户,以核算病人看病费用,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资金存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医院自有资金总额的30%。

一、遴选工作原则

我院资金存放银行遴选依据为《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库【2019】43号文件),资金存放银行遴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的原则。同时实行回避原则:凡有我院院领导、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出纳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工作的银行包括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备选开户银行。

二、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方式

我院将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三、评分指标和标准

(一)评分指标

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主要反映资金存放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等。服务水平方面的指标主要反映资金存放银行银医战略合作情况、服务质量、交通便利等。

利率水平,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上浮的最高协定存款利率。

根据渝财库【2019】43号文件评分指标体系与评分方法要求,评分指标包括2个方面:经营状况、服务水平,权重分别为40%、60%。参评银行最终得分为全体评选人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按照每个银行的综合评分的得分情况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评分排序情况供医院集体决策参考。

综合评分指标

类别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经营状况 (40分)

净资产总额

8

经营状况类各项指标根据银行全行数据计算得出,银行已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已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银行未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单项指标得分=本机构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该项指标分值


资本充足率

8

资产利润率

8

流动性比例

8

不良贷款率

8

经营状况类各项指标根据银行全行数据计算得出,银行已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已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银行未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单项指标得分=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小值/本机构单项指标数值×该项指标分值


服务水平(60分)

银医战略合作投入情况

30

单项指标得分=本机构投入资金金额/所有参评银行投入资金金额的最大值×该项指标分值

资金存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医院自有资金总额的30%,银行在5年内对医院的投入资金情况。

投入资金使用限制情况

5

战略合作投入资金使用无限制,得“5分”,每增加一项限制则减少“2分”,0分为最低分。

资金使用是否有年限限制、是否有软硬件使用比例限制,是否有投入只能资本化等限制

银医战略合作项目业绩

5

开展银医战略合作的三级医院数量为0个,得“0分”,1-3个得“1分”,4-6个得“2分”,7-9个得“3分”,10-12个得“4分”,13个及以上得“5分”。

2018年至今,该支行落地网点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高新区、两江新区)开展银医战略合作的三级医院数量

增值服务

5

单项指标得分=增值服务金额/所有参评银行增值服务金额的最大值×该项指标分值;若提供的增值服务院方不认可或者价值不能量化,则得“0分”。

提供的增值服务应被院方认可且价值可量化,例:银行客户或者资源与医院业务的整合

交通便利

5

车程距离≦3公里得“5分”,每增加1公里则减少“1分”,“0分”为最低分。

该支行落地网点与医院之间的往来距离、交通便利等

账户费用情况

5

参考各银行提出需要收费的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综合收费水平高低排序,费用全免得“5分”,减免部分费用但综合收费水平最低者得“3分”,每排名靠后一个名次则依次递减1分,0分为最低分。

参考年费、手续费、账户管理等收费项目及减免政策,是否永久性免收或阶段性免收等优惠政策。

服务质量

5

业务办理接送、柜台VIP通道、上门业务指导、上门服务、专属服务团队(五项条件均能达到的得“5分”,缺少一个条件减1分,依次递减,提供4项得为“4分”,提供3项得“3分”,提供2项得“2分”,提供1项得“1分”,均不能提供得“0分”。

业务办理接送、柜台VIP通道、上门业务指导、上门服务、专属服务团队

总分


100




四、参评提供资料要求

(一)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查验原件。

(三)授权委托书。

(四)按照评分指标和标准要求提供反映银行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的证明材料,相应的服务方案(简要)和廉政承诺书等,加盖银行公章。

五、公告解释权

我院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有意愿的银行请于2021年7月9日下午5:30以前将响应参评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至469192953@qq.com邮箱,过期未发送者视为放弃。报名材料应将上述资料扫描并按照顺序排列整合为1个PDF文档。现场评选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582354814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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