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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10-09    点击数: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结合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1

045400

应用心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2

1002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3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4

100211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5

100218

急诊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6

1002Z4

☆临床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7

105101

内科学

01

心血管病

1

8

1051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9

105108

重症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10

105115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时间安排

上传复试材料:10824:00

推免生申请时间:101224:00

复试时间:10月14日09:00进行网络演练,10月14日14:00正式开始复试。

四、接收程序

(一)上传复试材料

推免生向我院指定邮箱36426854@qq.com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1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三)院系复试、公示

推免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远程复试的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APP:学信网)该系统将于2020年9月28日开启使用。

推免生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36426854@qq.com,并在学信网上完成信息注册,严格按照网络复试规范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主动配合做好网络测试和演练。

复试前准备:

1.考生设备:准备1台电脑+1台手机(建议);或2台手机。2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能正常工作。

2.复试系统:主复试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系统作为1号机位,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考生请在2台设备上都下载好两个客户端。

3.提前做好系统调试:请考生于统一网络演练前登录复试系统,进行测试,熟悉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同时熟悉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4.网络演练:2020年10月14日09:00,所有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正常复试流程,调试设备、网络,在最终复试场所进行实战模拟演练。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推免生的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复试结束后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待录取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第二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在第二批次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的复试。

五、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注意事项:

(1)复试全程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有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复试过程中,考生保持紧急联系电话通畅,关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须全程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双手和头肩部完全呈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携带和查看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3)凡因未参加网络测试或测试后未按要求对设备和场地进行整改的考生,复试过程中出现任何系统问题而影响复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5)本次复试,学校未通过任何平台向考生收取复试费,考生只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缴纳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和《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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