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4-03    点击数: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学校将于4月8日起陆续启动各专业复试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名额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调剂总计名额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0201

内科学

03

呼吸系病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4

胸心外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02Z3

重症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5113

骨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5115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8第四临床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总计

/

11

各专业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详见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考生请勿错过!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特别提示: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类(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调剂考生的自命题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参加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为1:3,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全部进入复试。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注意:我校将在招生学院完成调剂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后统一为未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解锁志愿,不再提前单独解锁,请谨慎报考!

(四)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同一专业(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学院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统考科目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交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仅时间不同。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交纳复试费。(具体见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

(六)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第一轮调剂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8日起(详见学校研招网)

1.学校开放调剂系统,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程序,否则调剂无效。提醒: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须在申请志愿的“备注栏”注明选择的学院代码及名称,否则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对考生分配学院。

4月9-10日

4月9日12:00前,调剂考生提交复试材料至邮箱:819236767@qq.com。

学院审核材料后,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官网公布,学校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它调剂志愿。

4月11日左右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

详细名单及复试安排见后续医院官网通知。

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门诊4楼M41

面试后24小时内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学校

4月底前

完成后续轮次调剂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有多个招生学院的调剂专业,申请调剂考生须在申请志愿的“备注栏”注明选择的学院代码及名称018,第四临床学院),否则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对考生分配学院。

(二)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布。

(三)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它调剂志愿。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交纳复试费50元/人(缴费方式见学校研招网),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提交复试材料(电子档):4月9日12:00前,考生提交复试材料至我院招生邮箱819236767@qq.com。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方向)+考生编号+姓名(必须)

1.必须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4)学生证:应届生提供(或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诚信复试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2.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方向)+考生编号+姓名(其他)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六)调剂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调剂复试

(七)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由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同时按学院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考生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和学院有权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拟录取考生。

(八)现场审核材料:考生考试当天到达考场后,请在签到处提供上述所有必须材料原件,便于考务人员进行现场核验。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需放弃复试的,请于所报考专业正式考试前填写《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19236767@qq.com,请各位保持通讯畅通。

五、调剂复试安排

1.形式

(1)结构化面试环节:专业素质测试3道、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3道、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2道,共计8题。

(2)自由问答环节: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自由问答,此部分不计入面试总分(本部分不超过3分钟)。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复试方式、地点

方式:本次研究生复试均进行现场测试。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考场,具体见后续通知。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正式开考十五分钟后未进入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通过签到进入候考室内,将随身电子产品、学习用品等存放至签到处,完成复试后请离开考场;未完成复试的考生请勿在候考室内随意走动。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全程遵守考场规定,如有违规行为,视为舞弊。

六、拟录取: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按复试中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确认拟录取

1.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在学院发布录取公示后12小时内发送到邮箱:819236767@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由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同时按学院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考生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和学院有权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拟录取考生。

八、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2.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平安应考。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我院官网相关信息,请考生以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3.今年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请考生按学院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4.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参加其他专业复试或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否则可能造成无法拟录取。

5.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6.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学校、学院。

第四临床学院教务科电话:023-65715630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5年4月3日

分享到: